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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面向大规模老龄居民生活新需求的新型养老公共服务不断凸显其重要性。
随着个体受教育水平与收入水平的提高,新一代老年人的需求不再仅仅局限于生理健康、物质生活层面的基础需求,社会、文化等养老软性环境的需求更为突出,在需求多元化的同时公民责任感与社区参与意识也随之增强。我国现行的养老社区研究主要关注配套设施等物质方面的供给,对如何通过适老化城市治理营造尊重、包容的老年友好社会氛围仍较少关注。
伴随社会经济水平持续发展,中国城市居民的养老服务由最初相对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发展成为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结合的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采取单代居住形式,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正逐步弱化,单人家庭、空巢家庭的比例日益提升,代际血缘关系疏远的问题可能愈演愈烈。考虑我国年龄结构与家庭结构的发展趋势,需要发展新的社会关系网络对家庭血缘纽带进行补充,以满足老年人在不同居住模式下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当前的养老服务体系。
与我国相比,欧美国家进入城市老龄化更早,养老服务体系也相对完善。自二战以后,众多城市已推动机构养老模式向社区养老模式转变,开展了多代居住模式、活跃退休社区等养老新实践,养老服务向人本化、市民化的方向发展。
德国多代互助社区养老模式
多代互助社区养老模式(multigenerational community)作为一类特定的合作居住(cohousing)模式,以代际互动为核心目标开展社区建设,通过配备公共活动空间、组织社区活动等手段,促进非血缘关系的老年人与年轻人在社区层面上的跨代合作。德国的多代互助社区(Mehrgenerationnenhäuser)、美 国的 代 际 项 目(intergenerational program)、英国的代际共同体(international demonstration projects)等项目均为比较典型的多代社区养老案例。
在德国多代社区模式中,志愿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与住宅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均重点强调公共空间的营造,从而提高老年人的居住质量、社区归属感,并有利于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但两者的营造机制、管理模式等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志愿型多代互助养老强调城市的志愿服务文化建设,社区公共设施为周边多个社区提供老年日常看护等社会服务功能。志愿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以专业社会组织为多代养老服务供给主体,获得更多来自政府层面的支持,社区整体推广普及度更高,如巴伐利亚州的“Die Gute Stube”、北莱茵州的“Mehrgenerationenhaus Bergisch Gladbach”等均为典型的志愿型多代社区。
福利德纳养老村,位于德国风景如画的莱茵兰地区,这里远离喧闹的城市中心和人群。走访发现,养老村里拥有不同功能的住宅,诸如残疾人公寓、老年公寓、精神病患者公寓、教育培训中心,以及商店、邮局、酒馆……养老村里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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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德纳养老村包含了12栋不同建筑风格的房屋,大部分房间是单身公寓,有独立浴室以及电话和有线电视等基本生活设施。除了基本的设备,服务部门可根据公寓大小(最多33平方米),按照个人需求易配资,设计和安装量身定做的家具。
社会救助项目支持的入住者产生的费用由莱茵兰地区的政府财政支付,个人申请的一般性公寓产生的费用可从个人养老保险金中扣除,如果是个人申请的特殊护理住房,产生的费用要个人另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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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以社会特征类似的居民组织为主体,不同年龄段的居民在社区建设与日常运作的过程中实现多代互助,既强调共享社区公共空间,也注重私人住房建设。住宅型多代社区与房地产业的结合更为紧密,地方层面自下而上的发展动力相对较强,如柏林的“Wohngemeinschaft Werkpalast”、多特蒙德的“Wir Wohnen Anders”等多代互助养老项目。
德国的住宅型多代屋集中分布于西部及东部地区,其中科隆、汉堡、柏林与慕尼黑是多代屋高度发展的典型城市。科隆市政府一直对老年住宅采取积极鼓励措施。2005年开始主导住宅型多代屋的建设,至2011年间建成5个官方多代屋项目,是最早进行多代屋试点的城市之一;虽然科隆市已建成的多代屋基数较少,但发展态势迅猛。2014年房屋市场调查显示,该类住宅是科隆市少数需求上张的房屋类别之一。科隆市的住宅型多代屋散布在市区外围,不同住宅型多代屋有各自的社区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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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多(Ledo)多代屋建于2009年,是科隆市目前规模最大的住宅型多代屋。该社区位于科隆市北部Nippes区的Niehl街道,共有94名居民。社区居民构成复杂,涵盖了各年龄段的多个社会群体,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约占34%。这些居民主要来自“积极老龄化”(Initiative 50+)与“关爱多发性硬化症患者”(doMS e. V)两个社会组织。利多多代屋的社区目标是:不仅鼓励不同年龄段的居民共同生活,同时鼓励残疾居民与健全居民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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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多代屋项目的主要政府组织为科隆市政府,多个地方部门参与到项目中,在提供政策与资金支持的同时,充分发挥了政府的综合协调作用。除此之外,其他层级的政府部门也有不同程度的参与。北威州政府通过“创新老年居住组织”(Neues Wohnen im Alter e.V)提供信息技术支持,联邦政府则对住房援助等问题予以法律保障。GAG地产公司是参与该多代屋项目的主要企业组织,自1993年以来致力于尝试合居型住宅的建设实践。社会组织以地方性公益组织为主,包括科隆社区基金会、尼厄勒家长组织以及汉姆博尔内街家庭中心等。它们面向当地居民需求,希望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居民群体、企业组织、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通过多代屋社区联盟进行协商合作,各主体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
为解决行动者间的冲突问题,将“多代交往”由理念转化为实践,需要经历一个共同学习与适应的过程,即转译过程。在转译过程中,利多多代屋通过征召动员与社区构建2个步骤,从物质、社会与管理等多个层面开展社区综合性建设,形成社区集体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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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代互助社区营造机制
多代互助养老社区的营造往往以公共起居室等社区公共空间为设施载体,通过组织社区活动促进老年人与年轻人共处。在社区服务供给主体、社区营造流程等方面,志愿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与住宅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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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型多代互助养老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社区改造等途径将家庭教育中心、老年人看护机构等传统社区服务设施改造为低门槛的社会服务机构,如教区聚会室、母亲中心等,从而引入多代互动要素吸引市民群体。在形成较为稳定的市民参与群体后,针对不同类别的人群分别开展多代午餐、互助小组及主题课程等不同形式的日常活动。社会组织引导各年龄段志愿者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亲子、教育等公共服务。在志愿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中,老年人既可能是志愿者,也可能是被帮助者。
在住宅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的营造过程中,市民组织与地产公司、社会组织等合作,在社区规划建设过程中探索增进社区开放性、包容性的措施。住宅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通过规划建设的共同参与过程,强化居民的社区责任感与归属感,形成紧密联系的社区纽带,促进代际交流互动。在社区建成后,居民组成自治委员会进行社区自治,开展各类社区活动。一般而言,老年人在居民自治委员会中承担了主要责任,在此过程中较好地发挥了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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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代互助养老社区主体关系
志愿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与住宅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均为居民组织、社会公益组织、政府部门及企业组织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养老模式。但具体而言,社区养老服务不同主体的参与程度仍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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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公益组织的干预与指导下,学生等外部志愿者有组织地参与到社区活动组织中,不同年龄的市民既可能是志愿者,也可能是受益者。志愿精神、公民社会文化成为联系多代居民的纽带。志愿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不仅是促进代际联系的空间载体,也是地方重要的志愿服务设施。除此之外,联邦政府通过立法、投资等形式对多代互助养老社区的整体运作进行控制,结合国家现阶段的发展问题,针对性地制定面向特定群体的帮扶政策。
在住宅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中,社区管理的主要责任由居民承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主体扮演协助社区运营的角色。社区的多代活动以居民内部互助活动为主,也有部分面向外部市民开放的多代互助活动。住宅型多代互助居民群体选择的导向性更为明显,往往是社会特征类似的某个居民群体的集合。不同年代居民在共同居住的过程中进行代际活动与日常互助。
对比两种多代社区养老模式,志愿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通过组织社区外部志愿者提供跨代志愿服务,维系社区的代际共存与代际交流,强调在城市层面市民参与文化的回归。住宅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既强调社区公共服务,也关注社区的居住职能及邻里情感网络的构建。秉承积极老龄化的理念,志愿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与住宅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均能满足老年人代际交往的社会需求和自我实现的价值需求。两种多代互助养老社区的主要服务对象、社区营造思路等均有所不同,两者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多元的多代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模式,顺应了当前公共养老服务差异化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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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多代互助社区养老模式评价
德国的多代互助养老社区源于非政府组织,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地产公司与居民的多方协作平台。在此基础上,形成在设施类别、服务社区数量、主要参与主体、政府干预程度、居民类别等层面均有所不同的两类多代互助养老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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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志愿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还是住宅型多代互助养老社区,老年人的自身价值均得到充分体现,通过互助活动满足其社会交往、自我实现等精神层面的需求。此外,多代社区互助养老模式的共同参与特征突出,市民群体、社会组织均在社区营造、管理全过程中承担了重要角色,积极表达自身需求。
与此同时,德国多代互助养老社区的运作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一方面,德国的多代互助养老社区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运营,政府对社区养老建设的统筹协调能力较弱,各养老社区之间的联系与合作相对缺乏,导致同质性多代互助社区项目的高频率重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养老资源的浪费,新建多代社区也较难从已有项目中学习实践经验。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社会组织与居民的参与程度不同,导致各多代互助养老社区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让市民深刻理解多代互助社区的内涵并运用到社区运作之中,同时引导专业人士与志愿者的有效合作是引导多代互助养老社区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多代互助社区实际运作中易配资,需要出台相应政策,以确保社会组织与地方政府机构等的积极响应,提高市民在多代互助社区中的参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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